專家樓評:「還息不還本」助業主紓困
新冠肺炎變種病毒肆虐本港,有大型銀行為紓緩及協助客戶應對經濟不明朗所帶來的挑戰,早前宣布延長「還息不還本」的申請限期至今年10月31日,申請資格亦有所放寬。
指定期內只還利息
事實上,自新冠肺炎疫情爆發初期,即2020年初時,已有銀行推出多項金融服務支援措施,以紓緩及協助客戶應對經濟不明朗所帶來的挑戰,當中包括為合資格的中小企業、工商及住宅客戶提供「還息不還本」計劃。鑑於早前疫情再度惡化,有大型銀行宣布延長「還息不還本」的申請限期至10月底,申請資格亦有所放寬,由要求過去至少曾供款6個月縮短至3個月。
「還息不還本」計劃,即延期償還本金的貸款安排。借款人須符合計劃的指定申請條件,經審批後就可以在指定期間(通常為6至12個月)不用償還本金,只償還利息,指定期間過後就須恢復每月正常供款,直至償還所有本金和利息。
對於按揭客戶,一般銀行在客戶未能準時還款(一般連續3個月)的時候,將視業主觸犯了按揭契約,銀行有權向業主「call loan」,如業主未能償還貸款,銀行可申請收回單位,並將其拍賣或放售。若突然失業導致按揭供款出現問題,亦不想遲還款令信貸評級轉差,「還息不還本」絕對是應急解困的好方法。
有助穩定本港樓市
假設陳先生於5年前在該銀行借貸600萬元,供款年期為20年,利率為1.5厘,每月供款為28,953元。可惜在供款第6年的時候,因經濟不景,陳先生的僱主需要他停薪留職,陳先生面對供款壓力,申請了一年「還息不還本」,該年的每個月需付約5,830元的利息,每月減少支出23,123元(28,953元減5,830元),即近八成的開支,而該年的本金及利息將順延至翌年償還。
按揭「還息不還本」可解決業主的燃眉之急,同時亦有助穩定樓市發展及減低銀主盤的機會,對本港樓市起正面幫助。然而,計劃亦會增加了業主的總利息開支,業主應評估自身職業及工種的穩定性,若指定期間過後收入仍未見改善,或需要考慮出售物業以償還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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