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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匯局將易名「會財局」

黃天祐 黃天祐
黃天祐
因應財務匯報局擴大權力,成為全面的獨立規管和監察機構,該局周三就進一步改革會計專業諮詢市場,至5月4日結束。有關新規管制度預計將於今年第四季實施,屆時財匯局將更名為「會計及財務匯報局」,簡稱「會財局」。財匯局行政總裁馬力表示,為確保有效履行職能,正全力以赴為新職能制訂政策和程序。
會財局將獲賦予監管權力,包括處理執業單位和公眾利益實體核數師的註冊事宜、向註冊會計師發出執業證書、執業單位的查察、調查註冊會計師和執業單位,以及紀律處分專業人士。
改革會計專業 諮詢市場
諮詢文件包括5份與紀律處分程序及處分方針相關的文件,包括《會計及財務匯報局紀律處分程序概述》、《對公眾利益實體核數師及註冊負責人行使施加罰款權力指引》、《對專業人士行使施加罰款權力指引》、《處分公眾利益實體核數師及註冊負責人的方針》及《處分專業人士的方針》。與現有《專業會計師條例》相比,新制度會先對紀律處分事宜作行政決定,不再經獨立裁決機構聆訊後才決定。
新規管制度下,就每項失當行為,公眾利益實體核數師及註冊負責人的罰款上限為1,000萬元,或所獲取的利潤或所避免的損失的3倍,以較高者為準。非上市實體核數師則按「專業人士」處理,罰款上限為50萬元。
財匯局紀律處分部主管梁惠珊指出,有關做法已經參考其他香港金融監管機構,可以令紀律處分事宜便捷、透明處理,而受規管者可向獨立裁決機構全面聆訊、向上訴法庭提出上訴,而紀律處分會考慮案件性質。
此外,財匯局主席黃天祐表示,進一步改革能使香港的會計專業規管制度與國際接軌,改革不但能提高監管效率和確保一致性,亦有利促進會計專業的可持續發展,都是鞏固香港作為具競爭力國際金融中心的關鍵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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