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全面監管虛擬資產
加強打擊洗錢 發牌制草案盼下季呈交立法會
全球虛擬資產領域發展蓬勃,同時衍生不少相關犯罪問題,而且「虛擬資產」投機性甚高,對投資者保障構成一定威脅。有見及此,港府建議修訂《2022年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修訂)條例草案》,當中建議訂立虛擬資產服務提供者的發牌制度,擬在今年第二季向立法會提交修訂條例草案。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出席立法會財委會時表示,去年公眾諮詢反映社會普遍支持立法規管虛擬資產,惟對監管力度有不同意見,當局會小心平衡,目標於今年內將草案提交行政會議考慮。
僅限專業投資者參與
他指,虛擬資產發展迅速,亦具發展潛力。另一方面,這類資產可匿名買賣及毋須經認可中央系統處理,因此對國際金融系統構成重大的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風險。此外,虛擬資產經常涉及詐騙、保安漏洞和市場操控。同時,會上亦建議訂立貴重金屬及寶石交易商兩級註冊制度,以加強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籌資。
當局建議將經營虛擬資產交易所的業務指定為《打擊洗錢條例》下的「受規管虛擬資產活動」,並規定持牌服務提供者只可向專業投資者提供服務,並應具備足夠的財力、知識和經驗,且訂有風險管理政策和程序等相關機制。若有意從事這類受規管活動的人士,須在發牌制度實施後180天內向證監會申領牌照。
許氏形容,香港在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方面的工作雖屬「優等生」,但尚有不少工作需要努力,以維護國際金融中心地位。同時,立法後規定只有獲發牌的交易所可於本港進行宣傳活動,內容將受證監會相關條例規管。他強調,虛擬資產的發展不斷變化,香港亦需因應市場變化而訂立制度,日後視乎市場發展,或擴大投資者的納入範圍。
另外,出席同一場合的證監會副行政總裁兼中介機構部執行董事梁鳳儀表示,留意到有投資者希望透過銀行、證券及經紀等傳統金融中介機構,購買虛擬貨幣或虛擬基金等產品,監管當局已去信中介機構,提醒他們須遵守規則,包括僅限專業投資者,亦要作出風險披露及知識審查,以保障投資者。她又指,由於採資金分隔管理,即使有關交易平台破產,客戶資產亦得到保障。
比特幣重越4.3萬關
證監會下個財政年度的預算中建議,在中介機構部增設10個職位,主要為提升在虛擬資產方面的監管能力,以貼近虛擬資產市場情況和監管發展,應對持牌法團數目急增和現場視察工作日趨複雜的情況,以及處理上述條例修訂的相關工作。
虛擬貨幣表現方面,「一哥」比特幣早前收復4萬美元關之後繼續上揚,交易平台CryptoCompare數據顯示,比特幣昨日曾高見每枚43,045美元;以太幣亦升穿3,000美元,見3,112美元。
人人做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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