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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嚴管控資金流 存取5萬人幣須登記

內地推政策完善反洗錢監管機制,提升恐怖融資風險防範能力。 內地推政策完善反洗錢監管機制,提升恐怖融資風險防範能力。
內地推政策完善反洗錢監管機制,提升恐怖融資風險防範能力。
內地加強資金流監控!中國人民銀行、中銀保監及中證監近日聯合印發的《金融機構客戶盡職調查和客戶身份資料及交易記錄保存管理辦法》(下稱「辦法」)細則出台,當中提到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等金融機構為客戶辦理單筆5萬元(人民幣‧下同)以上或外幣等值一萬美元以上現金存取業務時,應當識別並核實客戶身份,了解並登記資金的來源或用途,3月1日起生效。
3情況開展客戶盡職調查
上述3部門早前已表示,「辦法」是為完善反洗錢監管機制,進一步提升洗錢和恐怖融資風險防範能力。
細則列明,金融機構在3種情況下,應當開展客戶盡職調查,並登記客戶身份基本訊息、留存客戶有效身份證件等影印件。包括上述金融機構和從事匯兌業務的機構,為不在機構開立帳戶的客戶提供現金匯款等。證券公司、期貨公司、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等,向不在機構開立帳戶的客戶銷售各類金融產品,亦要開展客戶盡職調查,且單筆交易金額同上。
最後是非銀行支付機構以開立支付帳戶等方式,與客戶建立業務關係,以及向客戶出售記名預付卡或一次過出售不記名預付卡一萬元以上;通過簽約或者綁卡等方式,為不開立支付帳戶的客戶,提供支付交易處理,而且交易金額為單筆一萬元以上,或者外幣等值1,000美元以上,或者30天內資金雙邊收付金額累計5萬元以上,或者外幣等值一萬美元以上,均要開展客戶盡職調查。
「辦法」提出,對洗錢或恐怖融資風險等級最高的客戶,金融機構應至少每年審核一次,還要強化盡職調查措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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