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行頻「出事」 客戶資金遭凍結
曾承辦大量物業買賣的黃馮律師行因涉違反《律師帳目規則》,於去年平安夜被香港律師會根據《法律執業者條例》介入接管,並即時結業。當時律師會凍結該行的所有款項,包括客戶存進該行的交易餘額及銀行按揭款項等,金額接近3.8億元。
或累買家面臨「殺訂」
按照以往一般樓宇買賣流程,律師行的角色主要為客戶暫時保管物業買賣的資金,直到買賣雙方完成交易。而出事之前,黃馮律師行是香港二手物業市場買賣處理行的龍頭,處理大量二手樓買賣。涉事律師行前文員疑利用空頭支票盜取客戶約610萬元,金額雖不大,但事件凸顯出按揭交易的一大漏洞,就是用支票作大額交收會衍生監守自盜問題。
黃馮律師行事件並非首例,根據律師會向立法會提供的數字,近10年內至少發生共23宗介入律師行事件,被凍結的客戶款項逾5.3億元,尚未計及今年11月再有兩間處理物業交易的律師行被介入接管。目前透過律師行發放的按揭貸款金額龐大,據金管局統計,過去5年平均每月新提取的住宅按揭貸款逾280億元。
現行制度下,一旦律師行出事,由於客戶按揭款項已過戶肇事律師行,亦會被凍結,受影響的買家需於成交前「撲水」買樓,或再借一筆按揭。即使順利成交,買家有機會同時供兩筆按揭,一是原本銀行借來、壓在黃馮的按揭,二是後來借來買樓的新債。否則,買家有可能被賣方「殺大訂」,以及賠上印花稅等使費。
比起戶口可以無錢的空頭支票,本票(Cashier's cheque)的意思是客戶先付錢予銀行,再由銀行代客戶簽發的票據,有兌現保證。在本港銀行開本票,手續費約50元。本票麻煩之處是要親身到銀行分行排隊簽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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