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擬修例放寬積金買國債
強積金制度為香港打工仔的退休生活作儲蓄投資準備,目前所管理的資產規模已逾1.1萬億元。港府擬修例放寬強積金投資中央及3家政策性銀行債券,預計最快明年中完成修例程序。
由於並非所有中央政府及政策性銀行發行的債券都有信貸評級,目前強積金的規定限制了強積金對有關債券的投資。截至今年9月底,相關投資只佔強積金總資產值的0.27%(26億元人民幣),規模遠小於投資在內地商業機構發行的債券(230億元人民幣,佔強積金總資產值2.41%)。
獲豁免信貸評級限制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撰文指出,已就推出措施便利強積金投資於中央政府及內地政策性銀行債券完成相關研究。他表示,香港特區是國家不可分離的一部分,中央政府應與特區政府在規管強積金投資的相關法例中,同樣豁免於信貸評級的投資限制。同時,3家政策性銀行都是由中央政府創立及提供信用支持,並以貫徹中央政府的經濟及社會政策為目標,獲豁免相關限制同屬有理有據。
當局擬修改目前適用於規管強積金投資的法例,將中央政府及3家政策性銀行納入為「獲豁免當局」。當正式生效後,每個強積金基金可把最多三成的資金投資於中央政府或政策性銀行同一次發行的債券,並可選擇把所有資金投資於其至少6次不同發行的債券。
他預計,最快可於明年中完成修例及生效,並會視乎便利措施的落實情況及市場反饋,對未來納入內地其他政府機構的債券於豁免範圍內持開放態度。積金局對上述建議表示歡迎,指可令強積金投資種類更多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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