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達國進口貨不計自身碳排
全球對環保概念日益重視,但原來發達國家對於溫室氣體排放有「搬龍門」之嫌,到底進口貨品的溫室氣體排放量,應該計入原生產地,抑或是進口國?
日媒報道,目前的溫室氣體排放「計分法」有利於發達國家。實際上,基於《巴黎協定》,產品製造階段產生的溫室氣體被視為原產國的排放,發達國家不將進口貨的「副產品」視為自己國家的溫室氣體排放。
綜合地球環境學研究所副教授金本圭一朗指摘,發達國家一方面在推動自己減排,另方面卻將排放強加於發展中國家。
據金本副教授等學者推算,2015年內地排放的溫室氣體有5.8億噸來自出口美國的產品,歐洲為5.3億噸,日本為2.4億噸。
當前的標準有利於產業結構已經遠離製造業的發達國家,例如英國一早已轉向發展金融業,耗電量龐大的工業則已日漸式微。新興國家情況卻正好相反,大多依靠低廉的人力及地價,而大力發展製造業,但貨物大部分都是出口往外地,碳排放實際上都是「為他人作嫁衣裳」。
來自英國牛津大學等的研究人員早前公布數據,將排放與消費產品而非生產產品的國家和地區聯繫起來,單計2018年內地的排放總量將減少10%;相反日本將增加10至20%,英國更增40%。
企業應把關 計算排放
然而,以上所提到的數字都只是「估計」及「推算」,並無一個確切的統計數字指明進口貨品的污染物排放量。事實上,商品生產時造成的污染難以量化。
正因如此,有評論認為,企業更應擔當把關角色,做好由原材料採購、零部件製造及產品運輸等整個供應鏈的排放計算和披露。例如蘋果公司(Apple Inc.)在美國的目標是實現零溫室氣體排放,不僅包括其自己公司,還包括其業務合作夥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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