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經

中央「巡視」人行等25金融部門

「18大」中央巡視人行,最後處分32人。 「18大」中央巡視人行,最後處分32人。
「18大」中央巡視人行,最後處分32人。
繼內地接連出手整頓科技、教育、房地產等行業後,內地官媒報道,19屆中央第8輪「巡視」將對25家金融部門開展常規紀律檢查,當中涵蓋監管機構、大型國有基金和國有銀行等,意味金融業或成為當局下一輪監管目標。分析預計,這次「巡視」過程或持續3至4個月。
上述單位包括中國人民銀行、銀保監會、證監會、外匯管理局、中國工商銀行、中國農業銀行、中國建設銀行、交通銀行、中國人民保險集團、中國人壽保險集團、中國太平保險集團、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國長城資產管理等。
金融業或成監管目標
中央巡視工作領導小組組長趙樂際指,將深入細緻開展巡視工作,過程主要加強金融工作領導、維護國家經濟金融安全、堅決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金融風險底線,促進金融業高質量發展。他強調,要緊扣金融行業不同板塊、不同單位、不同層級特點,着力查找4個方面的問題,包括落實黨中央關於金融工作重大決策部署;全面整頓反腐;落實新時代黨的組織路線;落實巡視、審計及整改等。
是次為「19大」(中共第19次全國代表大會)以來,第4次對某一個領域的部門開展巡視。事實上,「18大」時亦曾對金融機構展開巡視,整改期間多家機構對其高層實施處分,其中人行、證監會及中投公司分別處分共32人、21人及60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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