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只可持匯款投資各一戶口
粵港澳大灣區居民最快一個多月後,待銀行完成準備工作及報備,可正式通過「跨境理財通」跨境投資。南北向理財通各設1,500億元人民幣單邊總額度和100萬元人民幣個人額度。每名合資格投資者可持一個「跨境理財通」匯款戶口,及在另一市場持有一個「跨境理財通」投資戶口。
不設每日匯款限制
參與「北向通」的香港投資者須在香港銀行開立匯款戶口,並在與該香港銀行合作的內地銀行開立投資戶口。香港投資者可按現行制度開立人民幣帳戶,或指定已有人民幣帳戶作為投資戶口,亦不受香港居民匯款到內地上限每日8萬元人民幣的匯款限制。
「南向通」內地居民可以見證方式開戶,金管局正與內地監管探討在以試點形式設立見證開戶安排。開戶後的操作和選購合資格理財產品都可用電話或網上銀行等遙距進行。
「北向通」的合資格理財產品將涵蓋被界定為低至中風險的公募基金和固定收益類(主要投資於債券和存款)及權益類(主要投資於股票)公募理財產品。「南向通」則主要包括存款(不包括結構性存款)、低至中風險及非複雜的債券及在香港註冊成立並經香港證監會認可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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