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經

港有限合夥基金首年錄332間註冊

李鷹(右一)指會朝研究數據分析發展,予政府政策上的意見。 李鷹(右一)指會朝研究數據分析發展,予政府政策上的意見。
李鷹(右一)指會朝研究數據分析發展,予政府政策上的意見。
香港的有限合夥基金(LPF)條例上周二實施滿一周年,期間有332間私募基金在新制度下註冊。香港有限合夥基金協會(下稱協會)表示,數字令人鼓舞,較盧森堡2013年推出相似架構首年只得245間註冊為多,認為港府應該推出更多措施例如基金互認等,以協助本地行業壯大。
相對於普羅大眾可以直接購買或投資的開放型基金例如強積金,LPF可以簡單理解為在特定架構下面向高淨值人士、專業投資者等的私募基金(PE)或風險投資(VC)。為確立國際資產及財富管理中心的地位,吸引私人投資基金在香港成立和註冊,港府近年積極引入LPF制度。
協會倡政府優化政策
協會副會長余曉東指,基金以前主要設在開曼群島,其註冊地點和投資活動地點不符,不利基金管理。香港現有近2,000間有俗稱「9號牌」資管牌的機構,也有560間PE,LPF制度使本地資管機構可就地設立基金,把兩者放在同一地點有利政府管理。
他又指,更重要的LPF制度能推動實體經濟發展,例如推動香港科創、新經濟投資,也帶動其他相關的行業如律師、審計等發展,可謂意義重大。
創會會長江競競指,參考盧森堡7年約有4,000家LPF成立的趨勢,推斷香港5至8年內會有4,000至5,000家LPF成立,但能否達到這水平,很大程度取決於政府是否願意優化現有的各項政策和制度,尤其是在稅務寬免方面是否做到真正簡單易行。
協會今年7月29日才正式成立,機構會員數目由初始的14間,增至現時的82間。另一位創會會長李鷹冀在為會員提供全面服務的同時,亦會往研究的方向發展,以智庫形式為監管當局給予意見。現時初步建議港府應與更多地方建立互認,讓基金的身份認證、稅務認證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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