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經

宏觀視野:「可持續投資」仍處起步

金融機構要負上社會責任外,同時亦把握全球氣候變化帶來的投資機遇。 金融機構要負上社會責任外,同時亦把握全球氣候變化帶來的投資機遇。
金融機構要負上社會責任外,同時亦把握全球氣候變化帶來的投資機遇。
在可持續監管方面,不少人會視歐盟為領導者。從歐盟率先為「可持續金融」框架制訂基礎,並且在制訂相應法規方面保持領先便可見一斑。不過,其他市場(特別是亞洲)亦緊隨其後,當中更有一些市場以歐盟的框架作為啟發。
概括而言,「可持續金融」所指的是為金融服務行業制訂的框架,讓它們在日常業務、營運、產品及服務過程的各個範疇,將氣候變化和環境風險納入考慮當中。最終目的是讓這種模式變成常態,從而讓私募資金持續流向支持綠色經濟轉型的項目和活動。
全球應對氣候變化
若與我們對可持續發展的想法相比,這種定義則較為狹窄。對我們而言,可持續發展是透過將環境、社會及管治風險納入投資及資本配置決定而實現的結果,並可保持投資行業受託目標與整體政策計劃的一致性。
鑑於應對氣候變化問題已勢在必行,加上與之相關的成本已變得愈來愈具體,與其互相較量,不如凝聚力量,並讓監管制度促進有機增長,這樣應較能打開成功之門。當中的竅門包含眾多元素:其一,無論情況有多迫切,制訂法規亦需保持審慎,並慎重執行,不能操之過急;其二,全球劃一使用相同規則,以免出現重複或重疊的情況;其三,透過政府主導行業政策促進及支持「可持續投資」;最後,各地政府要貫徹實施長遠計劃及一致的政策和法規。
近年來,「可持續投資」大幅增長,而來自監管機構的關注亦變得無可避免。由不同的機構投資者研究可見,客戶的訴求一直都相當清晰和一致。他們不但需要更高的透明度,同時亦希望更了解自己在「可持續投資」方面的選擇。他們需要明確知道基金經理採用的目標和策略,以及追蹤業績的方式。此外,希望了解自己的投資能夠帶來甚麼影響的人已愈來愈多。
各地監管存在差異
全球各國政府均在致力應對類似的挑戰,但不同政府的執行方式卻不盡相同,而各地區的監管亦將存在差異。因此,資產管理機構不能將此視作合規行動處理。對於為何及如何處理「可持續投資」,需要有十分明確的觀點和承諾,並將此理念應用到基金投資之上,這就是長遠目光審視投資的重要性。除了考慮眼前的要求,今後將發生的任何事情亦需一併考慮。
事實上,儘管「可持續投資」近期出現增長,但此領域仍處於起步階段。決策者和監管機構正試圖解決的挑戰仍需得到解決。這一行業需要由誇誇其談轉向實際行動,向客戶展示「可持續投資」的好處,這就是可持續監管的意義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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