娛樂

黃子佼涉性侵案 獲不起訴處分

台灣藝人黃子佼涉嫌持有未成年性影像多達41部,案件交由台北地方法院審理。網紅Zofia同時控訴年輕時遭黃子佼強吻及拍裸照;另一名K小姐亦透過Zofia發聲表示同為受害者。台北地檢署日前以罪嫌不足等原因,K小姐案給予黃子佼不起訴處分。
原告「K小姐」指控2006年自己17歲時認識黃子佼,對方以開設攝影展為由,將她約到內湖住處拍攝泳裝照,之後在拍攝過程中實施性侵。針對K小姐案件,檢警勘驗黃子佼另案扣查之隨身碟資料,並未發現K小姐說法中出現的相關影像,且難以確認其指控的內容,完全沒有瑕疵,缺乏佐證到足以提出公訴程度,因此將黃子佼不起訴處分。
至於協助K小姐報案的Zofia,於社交網以黑底白字以法文表示正義終將得到伸張,並以中文表示「早晚會有報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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