娛樂

梁靜茹「柱子票」案判決出爐

馬來西亞歌手梁靜茹去年5月在上海舉行世界巡迴演唱會,有歌迷購票追星,卻發現座位被舞台上的承重柱子遮擋視線,訴至法院請求「退一賠三」。原告倪某等9人,去年通過第三方銷售平台購買梁靜茹上海演唱會的門票,票價分別為699、999及1,299元人民幣(約752、1,074及1,397港元),他們於5月20及21日入場欣賞演唱會時,發現座位視線受遮擋,嚴重影響觀看體驗,演唱會結束後不接受相關調解方案,故向法院提訴。被告辯稱不同意原告全部訴訟請求,指出臨時增加舞台角柱作為承重屬於常規舞台設計,且原告證據不能證明其視線被遮擋。
上海市閔行區人民法院昨日發布「柱子票」案一審判決結果,法院審理認為被告售賣「柱子票」的行為尚未構成欺詐,但其行為屬於瑕疵履行,構成違約,應承擔減價退賠的違約責任,判令主辦方以階梯式退票比例退還原告票款,即420、650、910元人民幣(約452、699、978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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