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入稟追362萬 娜璉母女被判唔使還
韓國人氣女團TWICE成員娜璉母女,去年一月被母親的舊愛A某提出訴訟,追討362萬港元貸款。A某當時指娜璉母親稱需要生活費而向他借錢,承諾會於女兒出道後歸還,但一直冇下文,故提出訴訟。首爾東部地方法院近日判A某敗訴,指娜璉方面雖承認A某於2004年8月至2016年6月期間向她們匯款超過302萬港元,2人亦於2009年3月至2015年2月間使用A某的信用卡結帳,金額逾60萬港元,但難以證明是貸款,因當時娜璉母親與A某是戀人關係,故認為A某是自願支付租金、電話費及學費等,而A某在敗訴後並沒提出上訴。
JYP事務所指判決已經確定,與娜璉的演藝活動沒有關聯,對於損害藝人名譽或人身攻擊的行為,會採取法律行動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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