雞排妹爆人私隱 判監4個月
台灣藝人「雞排妹」鄭采勻(原名鄭家純)2021年與網紅陳沂直播爆罵戰,期間她先在直播說出對方首4號手機號碼,再在社交網貼出後6碼「色號」卡,暗示並洩漏陳沂的手機號碼,被控違反台灣個資法。
昨日台北地院判決出爐,雞排妹敗訴被判有期徒刑4月,得易科罰金12萬元新台幣(約3萬港元),可以上訴。雞排妹上庭時解釋無意洩密,是有網民留言回覆時貼出陳沂的照片及姓名才引人聯想,陳沂接到陌生電話也與她無關。陳沂則表示自手機號碼被公開後,持續被網民瘋狂致電,每天她都以淚洗面,長達1年半處於不安,更指摘雞排妹完全不認錯、惡意拖延訴訟,認為對方犯後無悔意。檢察官指雙方在直播前鬧不快,雞排妹以公布陳沂的手機號碼解決衝突,認為她是公眾人物,應該更注重隱私權,卻做出錯誤示範,建議法官從重量刑。
雞排妹事後在社交網向陳沂反擊,指對方現時不敢稱呼她為「黑菊姐」:「因為我告她加重誹謗……那次她向檢察官辯解黑菊是在稱讚女人美麗,那怎麼現在就不敢再寫了?」她又表示會對陳沂洩漏其電話號碼的部分提出新的訴訟,同時會就昨日的判決上訴。陳沂亦不罷休,在社交網發文:「請幫我提醒雞排妹鄭家純以後入境日本填表,問有沒有判決有罪紀錄,要記得勾『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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