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娛星動:再揭逃稅被追6.56億 吳亦凡強姦罪成 判監13年驅逐出境
色字頭上一把刀,這把刀把前韓團EXO成員吳亦凡砍得粉身碎骨!昨日北京市朝陽區法院宣判,吳亦凡強姦罪及聚眾淫亂罪罪成,被判有期徒刑13年,服刑後被驅逐出境。要在獄中度過13個寒暑的他昨日還有另一「驚喜」,就是被北京市稅務局揭發逃稅,向他追繳稅款及罰款合共6億元人民幣(6.56億港元)!
現年32歲的吳亦凡,去年6月起被內地網紅都美竹大爆遭灌酒後發生關係,更指他透過「酒局選妃」挑選未成年少女進行性行為,隨後有多位自稱受害者的女生在網上舉證,當時吳亦凡揚言若有做過:「我會自己進監獄!」一語成讖,同年7月底,他因涉嫌強姦罪被北京公安依法刑事拘留,隨後更被批准逮捕,一直在北京拘留所並被嘲「吳籤」的他,昨日終迎來判決。
昨日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對被告人吳亦凡,以強姦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1年6個月,附加驅逐出境;以聚眾淫亂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10個月,數罪並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3年,附加驅逐出境。案情指吳亦凡於2020年11至12月,在其住所先後趁3名女性醉酒後「不知反抗或不能反抗之機,強行與之發生性關係」,又指2018年7月1日,吳亦凡在其住所夥同他人組織另外兩名女性酒後進行淫亂活動。法院認為他的行為構成強姦罪、聚眾淫亂罪,應依法開罰。
加拿大大使館派員旁聽
由於吳亦凡是加拿大籍,加拿大駐華大使館官員亦有出庭旁聽。而正如內地律師之前所說,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因吳亦凡社會關注度高,加上要回應受害人及大眾關注,即使他是加拿大籍:「但肯定要適用中國法律,要在中國服刑。」刑滿後被驅逐出境。
多間內地官媒亦狠批吳亦凡,指頂流明星變階下囚引發大眾深思:「明明遵紀守法是做人的最低底線,卻不知道從甚麼時候開始,竟然成為對『流量』們的高標準高要求」、「在中國沒有人可以僭越法律,頂流明星也不行,休想仗着外國國籍在中國橫行不法。」
身家豐厚入福布斯
升呢「監獄巨星」的吳亦凡,未來13個寒暑將以饅頭及鹹菜清淡度日,荷包一樣要縮水!昨日緊接上場的是北京市稅務局第二稽查局,宣布對吳亦凡追繳稅款加收滯納金並處罰款,合共6億元人民幣(約6.56億港元),當中包含在虛構業務轉換收入性質虛假申報偷逃稅部分,處4倍罰款即3.45億元人民幣(約3.76億港元),隱匿個人收入偷逃稅部分,處5倍罰款即0.42億元人民幣(約4,578萬港元)。據內地消息指,當局根據線索及稅收大數據分析,依法對吳亦凡2019至2020年間涉逃稅問題展開稅務調查,發現他採取虛構業務轉換收入性質虛假申報、透過境內外多個關聯企業隱匿個人收入等方式,偷逃稅款0.95億元人民幣(約1.04億港元),其他少繳稅款0.84億元人民幣(約9,157萬港元)。
等到45歲才出獄的吳亦凡,屆時已是事業全毀的大叔,但生活未必落泊潦倒,爛船不止有幾斤釘!被指未夠30歲就賺了「20、30個億」的他,憑韓團EXO成員之名,2014年轉戰內地掘金,2017年以年收入約1.6億港元進駐福布斯中國名人榜第10位,有指他在內地發展不足7年,廣告代言、綜藝節目及電影帶來的總收入至少16億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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