娛樂

家家有本難唸的經

圈中不少藝人表面風光,背後卻因為金錢問題與家人鬧翻,甚至脫離關係。
蔡少芬
港姐出身的蔡少芬入行後耗盡所有收入,為嗜賭的母親償還逾千萬元巨債,2000年因無力負擔母親的賭債,聲淚俱下舉行記者會宣布斷絕母女關係。不過,孝順的她最終還是原諒了母親,修補關係。
張韶涵
台灣藝人張韶涵2009年與母親為錢反目,互控「爭產」、「棄養」,哄動一時。她曾作出反擊,指控媽媽取走一億新台幣的積蓄,張母則拿出計算清單作反駁,母女關係決裂。
明道
台灣男星明道(原名林朝章)2013年開始遭兄長林明弘借其名義借錢炒股,更以其駕駛執照及戶口簿作抵押,共借了650萬元新台幣(約168萬港元),債主曾「踩上門」去首映會向明道追債。明道其後發聲明強調自己未有涉賭及涉毒,與兄長劃清界線:「冤有頭,債有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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