娛樂

被封殺後行蹤不明 趙薇夫婦遭金融機構起訴 隨時出庭

趙薇潛水多時,未有為連串風波解畫。 趙薇潛水多時,未有為連串風波解畫。
趙薇潛水多時,未有為連串風波解畫。
內地女星趙薇被封殺後人間蒸發,去向不明的她禍不單行,與老公黃有龍被金融機構起訴,兩公婆有機會現身法院陳述辯護,可能是趙薇落難後首度現身,即引起外界高度關注。
今年8月26日,內地各大平台將趙薇主演作品及「超話」下架及注銷,毫無預警下突然被封殺,事件震驚娛樂圈,引起外界不少揣測,有指與其好友兼阿里巴巴創辦人馬雲有關。「落難」趙薇自此去向不明,有傳她包機「着草」到其法國波爾多的酒莊Chateau Monlot避難,亦有指她於北京神隱,另有網民指她身在老家安徽,眾說紛紜。潛水多時的她厄運未有停下來,早前網傳一份「全渠道封殺」的25位劣迹藝人名單,她被歸類為「政治問題」類別,更列在懲處榜榜首。
捲「保證合同糾紛」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有指她再惹官非,捲入一宗「保證合同糾紛」的官司,與丈夫黃有龍一齊淪為被告。在本月9日新增的法庭開庭公告顯示,見趙薇、黃有龍及網絡集團董事長被一間金融機構起訴,傳於11月8日在北京市第四中級人民法院開庭。有傳他們屆時會出庭應訊,隨時會成為趙薇潛水後首次現身。另外,事件再揭出該金融機構曾與趙薇有訴訟恩怨,今年6月起訴趙薇及一間文娛集團有限公司,案由亦為「保證合同糾紛」,當中趙薇持有文娛公司的4.15%股權被凍結,涉資500萬人民幣(約610萬港元)。
據內地相關法律規定,「保證合同」是指保證人和債權人之間的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承擔責任。而「保證合同糾紛」是指保證人與債權人簽訂的在主債務人不履行其債務時,由保證人按照約定執行債務,或承擔責任合同中產生的糾紛,當中包括合同訂立、履行、變更、終止而產生的糾紛。
其實趙薇夫婦近年已成為官司常客,2016年她與黃有龍持有的龍薇傳媒,計劃作價30.6億人民幣(約37億港元)收購上海A股上市公司萬家文化(後改名祥源文化)的29.135%股份取得控股權,卻在上海交易所多次查詢交易細節後,趙薇才披露當中只有6,000萬人民幣(約7,300萬港元)由自己出資,用槓桿比例超過51倍「蛇吞象」方式「吸納」市值100億人民幣(約120.3億港元)的上市公司。內地監管部門關注到交易異常,萬家文化收到中國證監會的調查通知書,趙薇夫婦和萬家文化交易終止。最終兩夫婦被禁入證券市場5年,及罰款30萬人民幣(約36萬港元)。
曾連輸102場官司
不少股民因事件中受到「虛假陳述」而招致損失,入稟法院向兩間公司要求索償,2019年終有定案,趙薇連輸102場官司,有傳賠償金額高達8,400萬元人民幣(約1億港元)。而黃有龍在港亦曾被指向一間財務公司借款1.5億港元後,未有清還款項,在港被入稟高等法院追討本金和利息近3億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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