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光三越賠罹難者每人266萬 否認先疏散VIP
【本報綜合報道】台灣台中市新光三越百貨公司中港店氣爆事故,共造成4人死亡,36人受傷。新光三越上周六表示,全力投入後續善後工作,將提供每名罹難者家屬包括慰問金、保險理賠及其他補償等共1,100萬元(新台幣‧下同,約266萬港元)。賴清德同日前往台中探望傷者時表示,將請行政院督促各工程做好工業安全。
協助安排傷者轉院看護
新光三越營業本部長曹美虹上周六強調,公司為表達對罹難者家屬最深切的關懷與支持,除提供上述補償金,對仍住院治療的傷者也將依其需求全力協助安排轉院、看護等照護;並啟動員工心理支持計劃,希望大家逐漸回到正軌和正常生活。事發後涉事中港店停業,新光三越給予員工有薪假,確保工作權益不受影響。對有自稱是新光員工的網民爆料,指氣爆後沒有馬上立即疏散顧客,反而第一時間去安撫VIP室客人。曹美虹鄭否認,強調「每一個客人都是我們的心肝寶貝」。
勞動部上周六再度回應,對於「非直接受僱」於新光三越的勞工,如百貨內的專櫃、美食街、清潔、保安等,其對應之廠商等僱主,必須依《勞基法》所列的調動原則,優先將勞工安置到其他合適的工作場域工作。勞動部又表示,對於一些受這次事故波及僱主,若因停工導致經營困難,申請減班休息,也必須給付勞工每月最低工資28,590元(約6,900港元),勞工的勞、健保也要正常投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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