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通過自動駕駛汽車條例
【本報綜合報道】北京市十六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四次會議周二舉行,表決通過《北京市自動駕駛汽車條例》,將於2025年4月1日起施行。條例支持自動駕駛汽車用於私家車、城市公共汽電車、出租車、城市運行保障等出行服務,自動駕駛車輛經過道路測試、示範應用、安全評估等程序後,可申請開展道路應用試點。
經測試可申道路應用試點
市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法工委新聞發言人熊菁華稱,自動駕駛汽車在智慧交通及智慧城市建設中具有重要地位,對於助推北京加快培育和發展新質生產力、推動首都高質量發展具有重要作用。當地率先規劃建設全國首個高級別自動駕駛示範區,積累豐富地方實踐經驗。市人大常委會是次通過條例就是為了解決制約自動駕駛創新應用活動突出問題,為當地自動駕駛汽車創新應用及規範管理提供有力制度保障,促進自動駕駛汽車技術及產業實現持續、規範、健康發展。
條例一共7章48條,內容明確自動駕駛工作總體要求;明確鼓勵支持自動駕駛汽車技術創新及產業發展政策措施;從鼓勵多種技術路線融合發展角度對基礎設施建設作出規定;對自動駕駛創新應用活動展開全環節規範,實行包容審慎監管;明確自動駕駛汽車安全保障相關要求,藉此更好平衡促進產業發展與保障首都安全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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