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通過3修正案 韓國瑜未函請公告
【本報綜合報道】台灣立法院先前通過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憲法訴訟法、財政收支劃分法(財劃法)修正案,民進黨立法院黨團總召柯建銘昨表示,立法院院長韓國瑜未依法函請公告法令。民進黨團要求韓國瑜立即處理,否則將他罷免。
綠營揚言罷免
柯建銘指出,立法院三讀通過上述法案修正案,民進黨團一定會提出釋憲及暫時處分,而行政院也會提出覆議案,然而行政院目前僅收到憲法訴訟法函文。柯建銘於是向韓國瑜詢問,得知內政委員會召委徐欣瑩、財政委員會召委陳玉珍去函韓國瑜,要求選罷法和財劃法的法令暫不公告。柯建銘批評,從來沒發生過立院委員會召委可以發函,要求三讀通過的法案不可以公告。
柯建銘批評,國民黨團不斷使用雕蟲小技,召委竟然可以決定不公布法令,韓國瑜直接交由議事處處理,背後的主使者就是國民黨團總召傅崐萁。民進黨團要求韓國瑜立即處理,否則就會提告韓國瑜、傅崐萁、徐欣瑩、陳玉珍、立法院秘書長周萬來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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