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國際

前3季辦逾百宗新聞敲詐案 拘423人

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布5宗新聞犯罪典型案例。 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布5宗新聞犯罪典型案例。
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布5宗新聞犯罪典型案例。
【本報綜合報道】今年前3季度,共辦理涉新聞敲詐和假新聞案件159宗拘423人。最高人民檢察院周三發布5宗檢察機關依法懲治新聞敲詐和假新聞犯罪典型案例,為檢察機關辦理編造虛假新聞實施敲詐勒索、冒充記者實施的新聞敲詐等犯罪案件提供參考。
包括冒充記者勒索企業
案例包括從嚴懲治編造虛假新聞實施敲詐勒索的鄭×、依法追訴漏犯等人敲詐勒索案,懲治網絡大V「有償刪貼」型新聞敲詐犯罪的宋×敲詐勒索案,實質審查「輿情服務協議」性質並懲治以相關協議為名敲詐勒索企業的朱××等人敲詐勒索案,懲治新聞記者以輿論監督為名實施敲詐勒索的羅×甲等人敲詐勒索案,以及冒充記者實施敲詐勒索的劉×甲等人敲詐勒索案。
其中宋×為醫藥行業圈內知名的微信公眾號「××學術車」創始人、管理員,主要發表藥企爆料文章。宋×2021年1月至10月為牟取不法利益,發布江蘇、河北等5家醫藥企業的不實或負面訊息,主動聯絡被害單位稱可刪文或被害單位主動聯絡要求刪文時,要求企業簽訂公關服務協議並支付服務費用,共計索取153萬元人民幣(約163萬港元)。宋×去年12月因敲詐勒索罪被判囚11年,其不服判決提出上訴,今年4月被連雲港市中級人民法院裁定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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