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撞小學人群30傷 湖南漢死緩被指太輕
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區11月19日永安小學門前發生車輛撞人事件,造成30人受傷,包括18名小學生。湖南省常德市中級人民法院周一裁定司機黃文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罪成,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判決出爐後再次引起討論,不少網民認為判決太輕。
法院審理查明,黃文因投資虧損、與家人矛盾等原因,為了發洩個人情緒,於案發當天駕駛汽車加速、連續衝撞小學生等人群,並在車輛因故障停駛後持械落車攻擊群眾,最終造成7人輕傷、16人輕微傷及7人輕微傷以下損傷,同時導致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
傷者包括18小學生
經審理,法院認為被告選擇以無辜小學生作為主要作案對象,犯罪動機卑鄙,主觀惡性極深;選擇人流集中的地段、學生入校高峰時段,開車衝撞人群,犯罪情節極其惡劣;事故又造成多人受傷,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對被害人及在校學生、周邊群眾造成心理創傷,嚴重危害公共安全,擾亂社會秩序,造成惡劣影響,社會危害極大,遂作出上述判決。
惟判決引來外界爭議,有網民表示,黃文的行為十分惡劣,質疑法官判決太輕,應該立即執行死刑。另有網民呼籲,千萬不要放黃文出來,對此感到很害怕。本報綜合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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