輪胎行縱火8死 台男改囚終身
【本報綜合報道】台灣新竹市輪胎行前年發生縱火案,一家8口被燒死,縱火的家中孻子陳彥翔一審被判死刑。案經上訴,台灣高等法院周三二審改判陳男無期徒刑,案件仍可上訴。
欠債與家人爭執行兇
陳男與父母、配偶、胞妹、大嫂、3名子女、姪女同住於輪胎行二樓。陳男因賭博、經營販賣機等對外積欠債務而經濟狀況不佳,又時常與父母因家務分工、家中輪胎行工作問題發生口角衝突。前年6月15日晚上9時許,陳男與父母激烈爭執後,開車外出購買約20公升汽油分裝成4桶,之後返回輪胎行將汽油潑灑於一樓地上,再以打火機點燃廚房紙巾縱火。
當時在一樓的陳男母親及配偶,為搶救子女等人衝往二樓的睡房,各人最後因火勢過猛未及逃出死亡。至於陳父因距離一樓門口較近,見兒子點火之際旋即逃出。一審考量陳男手段殘酷,其縱火行為造成重大傷亡,認為屬最嚴重罪行,且死者家屬求處死刑,有剝奪被告生命、使他永久與社會隔離的必要,量處死刑,並宣告褫奪公權終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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