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國際

東莞前市長疑受賄 開除黨籍

李毓全涉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 李毓全涉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
李毓全涉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
【本報綜合報道】廣東省紀委監委昨通報,東莞市前市長李毓全涉嫌以權謀私、受賄,被開除黨籍。
調查發現,李毓全涉嫌違規收受禮金;在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中為他人謀利並收受財物;違規贈送禮金,違規從事營利活動;大肆以權謀私,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土地審批、職務晉升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紀委監委指,李毓全的行為已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將其涉嫌問題和財物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資料顯示,出生於1953年10月的李毓全是東莞長安人,曾擔任東莞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務副市長、黨組副書記,虎門港開發區管委會主任,市委副書記、市委黨校校長,市政協主席等職務。
今年8月,已退休的李毓全因為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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