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女首富貪腐維持死刑
越南華裔女首富張美蘭早年從西貢商業銀行挪用123億美元(約959.4億港元),今年4月貪污、行賄及違反銀行法規等罪成,被判死刑。她其後上訴,胡志明市高級人民法院昨日維持其死刑判決。法官認為,該案造成損失巨大,且後果極其嚴重,沒有減刑的依據,故駁回上訴。不過,根據越南法律,如果張美蘭歸還被認定侵吞資產的至少四分之三,並與當局合作,她仍然可能獲得減刑。(綜合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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