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國際

跨境電商出口將簡化手續

公告指開展跨境電商出口海外倉業務的企業,毋須再向海關辦理出口海外倉業務模式備案。(中新社圖片) 公告指開展跨境電商出口海外倉業務的企業,毋須再向海關辦理出口海外倉業務模式備案。(中新社圖片)
公告指開展跨境電商出口海外倉業務的企業,毋須再向海關辦理出口海外倉業務模式備案。(中新社圖片)
【本報綜合報道】海關總署周一發布關於進一步促進跨境電商出口發展的公告,取消跨境電商出口海外倉企業備案,簡化出口單證申報手續,擴大出口拼箱貨物「先查驗後裝運」試點,並推廣跨境電商零售出口跨關區退貨監管模式,下月15日起施行。
公告指,開展跨境電商出口海外倉業務的企業,毋須再向海關辦理出口海外倉業務模式備案,但企業在申報環節仍需向海關傳輸訂倉單電子數據,並對真實性負責。跨境電商零售出口和企業對企業出口清單申報前,跨境電商企業或其代理人、物流企業應分別通過國際貿易「單一窗口」或跨境電商通關服務平台向海關傳輸交易、物流等電子訊息,但毋須傳輸收款單電子訊息。
多地海關試行出口貨物監管新模式
此外,上海、杭州、寧波、廈門、青島、鄭州、武漢、長沙、廣州、黃埔、成都、西安12個直屬海關,開展出口拼箱貨物「先查驗後裝運」監管模式試點;並在北京、天津、大連、哈爾濱、上海、南京、杭州、寧波、合肥、福州、廈門、南昌、青島、鄭州、長沙、廣州、深圳、黃埔、成都、烏魯木齊20個直屬海關,開展跨境電商零售出口跨關區退貨監管模式試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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