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住宅大火15死 10人受罰
【本報綜合報道】南京市雨花台區一幢住宅今年2月23日凌晨發生大火,造成15死44傷,其中2人重傷,直接經濟損失逾3,300萬元人民幣(約3,541萬港元)。火災事故調查報告周三出爐,認定是一宗違規改裝的電動單車超標大容量鋰離子電池熱失控起火引起的重大火災責任事故,10人受處罰。
違規改裝電動單車電池所致
調查組查明,火災原因為某住戶停放在6號樓2單元東側架空層的電動單車鋰離子電池熱失控起火,引燃周邊電動單車和住戶天井內違章搭建並堆放的可燃物,多種因素疊加導致火勢蔓延。涉事生產、銷售企業違規出售不符合國家標準要求的電動單車,涉事車主違規改裝、網購使用個體經營者非法產銷的超標大容量鋰離子電池,起火建築部分住戶在天井內違章搭建並堆放可燃物,物業服務企業對消防設施維護保養不到位,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未按規定應急處置,當地黨委政府、有關部門對電動單車引發的疊加聚合性安全風險認知能力亦不足。
涉事電動單車車主、非法產銷鋰離子電池個體經營者、南京某物業管理公司項目部負責人等10人因涉嫌犯罪,被公安機關採取刑事強制措施。
涉事電動單車產銷、物業服務等7間企業,由政府相關部門依法依規處理,同時對事故中存在失職問題的地方黨委政府及有關部門的公職人員嚴肅問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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