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在明教唆偽證案 韓法院一審判無罪
【本報綜合報道】最大在野黨共同民主黨黨魁李在明的教唆偽證案昨日在南韓首爾中央地方法院一審宣判,他被裁定無罪。檢方不滿裁決,表明會上訴。
李在明在2019年擔任京畿道知事期間,被指就一宗選舉法案件教唆已故前城南市長金炳亮的隨行秘書金鎮成,在法庭上作假證供,檢方尋求法庭判處3年有期徒刑。李在明否認指控,聲稱自己從未要求金鎮成虛假作證,而是要求按記憶如實陳述。
料將續推金建希特檢法
共同民主黨上周六在首爾光化門舉行集會,要求調查第一夫人金建希所涉爭議,期間李在明並未發言。韓媒分析指,今次判決會令李在明減輕部分司法負擔,之後會繼續推動《金建希特檢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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