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國際

誘青年赴巴國覓妻 兩男騙財緩刑

內地男子組織國內單身男青年前往巴基斯坦(圖)相親,被判緩刑。(Getty Images圖片) 內地男子組織國內單身男青年前往巴基斯坦(圖)相親,被判緩刑。(Getty Images圖片)
內地男子組織國內單身男青年前往巴基斯坦(圖)相親,被判緩刑。(Getty Images圖片)
【本報綜合報道】內地男子周×及李×早前以介紹外國妻子為由,組織國內單身男青年前往巴基斯坦相親、結婚,導致多人被騙。內媒周日報道,法院已就此案作出一審判決,判處周×被有期徒刑兩年6個月,緩刑3年,判處李×有期徒刑兩年,緩刑兩年6個月。
案情指,來自福建的周×2018年在某短片平台發布巴基斯坦相親影片,宣稱可以介紹外國妻子。有意從事婚介生意山東人李×,苦於找不到未婚女青年,便和周×取得聯絡。兩人其後決定合夥,由李×開設婚介服務中心門店,招攬客戶,周×則負責聯絡相親女青年、辦理商務簽證、購買機票、負責照顧出國後的衣食住行、組織相親、結婚等事宜。有消費者購買服務後,在巴基斯坦逗留4個月未完成相親目標,卻無法追回服務費。
逗留4月未完成相親
山東省夏津縣檢察院第一檢察部主任劉奎芬表示,此案牽扯到兩個國家,涉及境外人員難以取證,且支付彩禮多為現金,錢款最終去向無法確定,取證追贓較為困難,涉外婚介行為在中國不被允許,任何人不得以盈利為目的從事或變相從事涉外婚姻介紹活動。編造虛假事由出境,人身安全難以保障,且跨國婚姻涉及問題多,處理不當極易引發涉外事件,面對日漸繁多的婚姻騙局,單身青年務必提高警惕,切莫抱有不切實際的幻想,堅決預防抵制此類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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