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強拖車索罰款 廣東司法廳指涉違法
【本報綜合報道】廣東省東莞市虎門鎮居民近日投訴,社區城管辦強制拖車且索取高額罰款,質疑城管辦是否有執法權,以及罰款去向。廣東省司法廳負責人指出,涉事社區城管執法辦所組織實施行為已涉嫌違法。
所引用經營條例廢止數年
虎門鎮赤崗社區多位車主反映,最近數月以來幾乎每天都有汽車被拖走,罰款全由拖車公司代收,包括360元(人民幣‧下同,約385港元)拖吊費及100元(約107港元)堆高機費用。另有居民表示,赤崗及龍眼兩個社區會強制扣留路邊商販車輛。從社區城管辦出具違法行為通知書可見,所引用經營條例早於2021年已被廢止。
針對社區城管辦工作人員無執法權,卻身穿城管制服及駕駛有城管標示執法車,東莞市司法局執法監督科科長劉濤指,有關行為與執法性質確實相近,村社區是基層治理最後一公里,日常事務在村社區可能如同小型政府一樣,需要不同組成人員及不同分工。然而,廣東省司法廳負責人糾正相關說法,並重申鄉規民約雖然可以制訂,但不是沒有邊界,不能與憲法、法律法規及國家政策相牴觸,若突破邊界,地方政府應予以幫助及糾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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