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推局長陪餐制 強化學校食安
【本報綜合報道】福建省福州市教育局近日宣布,為強化中小學、幼兒園食品安全管理,嚴格落實食品安全和膳食經費管理專案整治工作,預防食品安全和食堂管理事故,已制訂局長陪餐制。
每月不少於一次
福州教育局指,陪餐人員為市縣兩級教育局局長,分管副局長、機關處(科)室負責人;陪餐對象為全市中小學、幼稚園食堂或從校外供餐單位訂購食品向學生提供餐飲服務的中小學校。原則上陪餐人員每月到中小學、幼稚園陪餐不少於一次。
福州市委教育工委書記、市教育局黨組書記、局長游昕已於上周二前往福州閩侯縣第一中學開展食品安全專項督導工作,並在學校陪餐。他強調,學校食品安全是學校工作的重中之重,關係到師生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要進一步加強食品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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