屢虛假退貨騙14萬 網購女緩刑
【本報綜合報道】上海市青浦區人民法院近日審理一宗利用網購退貨規則騙取商家財物的詐騙罪案件。被告在短短5個月內,利用自己或者他人的帳號在平台上購買了手機、電腦、手錶、項鏈、化妝品等物品,再虛假退貨,共騙取平台退款13萬多元(人民幣‧下同,約14萬港元)。
食過翻尋味
案情指,「00後」女子小雅經常網購,某次退貨時不慎少退了部分商品,但商家仍全額退款。之後小雅想到可以利用網購平台「收貨後7天無理由退貨」,購物後故意只退空包或贈品,非法牟利騙取平台退款。至於剩下部分商品,小雅聯絡回收商家賣出,通過銷贓二次獲利。為逃避平台的監管,小雅虛假退貨利用的帳號僅使用幾次就注銷,再註冊新的帳號重複上述虛假退貨的行為。
上海青浦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小雅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採用虛構事實的方式騙取他人財物,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依法應予懲處。而由於小雅自動投案後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認罪認罰,並賠償被害單位經濟損失,法院最後裁定,小雅犯詐騙罪,判有期徒刑兩年,緩刑兩年,並罰款8,000元(約8,700港元);沒收扣押在案的作案工具手機一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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