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陷害同事 員工洩國家機密囚6年
【本報綜合報道】國家安全部昨日公布4宗涉密人員洩密案件,有企業員工因與同事發生矛盾,竊取對方保存的機密級國家秘密資料,並以其名義提供給境外機構,試圖陷害同事。經國家安全機關偵查,該員工因犯為境外非法提供國家秘密罪,被判囚6年。
打探項目情報供外國 兩人法辦
案例中,有高新科技企業員工為滿足個人高消費需求,罔顧工作規定和簽署的保密協議要求,長期接受大量商業有償諮詢。該員工在明知諮詢方有背景不明境外機構、人員的情況下,仍提供工作掌握的國家機密,最終因涉嫌為境外非法提供國家秘密罪,被國家安全機關移送審查起訴。
某訊息研究單位一名涉密人員為搜集工作資料成果,另謀職業發展,利用單位網絡管理漏洞,未經允許使用部門主管帳戶密碼,下載單位內網中的國家秘密訊息,並上傳至個人網絡網盤儲存。該人員因犯非法取得國家秘密罪,被判囚兩年。另有兩人曾是某國家重點計劃實驗室的同事,私交甚篤,其中一人在離職後經常向對方打探項目情況,長期為境外相關機構提供訊息服務,蓄意向對方打探消息。兩人分別因涉嫌故意洩漏國家秘密罪和為境外刺探、非法提供國家秘密罪,被移送審查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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