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報新抱與官員有染 家翁不滿部門處理方式
【本報綜合報道】江蘇省鹽城市一名男子投訴,在中醫院任職的兒媳與發改委一名幹部發生婚外情,舉報事件一年多始終未得到滿意處理結果。
相關部門及單位證實處分涉事雙方,並已按程序通知。
朱先生表示,兒子與韓姓兒媳2017年結婚,兒媳2020年開始獲借調至鹽城市發改委工作,直至2023年突然提出離婚。兒子後來發現妻子與鹽城市發改委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處宋姓處長聊天、出軌及開房證據。
由於兒媳曾任鹽城市中醫院團委副書記,朱先生曾找院方及鹽城市發改委紀檢部門反映情況,直至3月收到法院通知,才知道兒媳已提出離婚,於是決定在網上曝光事件。
他稱舉報後接獲相關部門口頭告知,會給予宋男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及免職,不過他已當場提出不同意見,希望查明事實,依紀依規從重從嚴處罰,至今未收到令人滿意答覆。
當局稱已嚴重警告處分
鹽城市中醫院相關負責人受訪時透露,朱先生舉報後市紀委介入處置,已按程序處理,其中韓女已黨內嚴重警告處分,亦免去團委副書記職務,需調離原工作崗位。
據其所知,宋男同樣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免職及調離原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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