拐賣17童案判死 余華英上訴
【本報綜合報道】雲南省大理州拐童婦人余華英被控拐賣17名兒童,貴州省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上月重審一審宣判,再以拐賣兒童罪判處她死刑,其丈夫王加文同日在雲南亦因拐賣兒童等罪成,判囚16年半。案件受害人代理律師周四透露,余華英目前已上訴,王加文則明確不上訴。
其夫監16.5載不上訴
案件受害人代理律師、河北十力律師事務所副主任律師王文廣向內媒表示,余華英在宣判當日明確表示上訴,目前她已向法院提供相應書面材料。王文廣又指,根據法律規定,刑事部分的上訴期限是10天,在法定期限內王加文未表示上訴,表明他已認罪認罰;強調上訴是被告的權利,但他們希望維持原判。
余華英21歲時與重慶男子王加文結婚,生下一女,之後王加文涉嫌盜竊被抓,余華英外出打工並結識龔顯良,同居後生下一子,惟被二人販賣。1993年至2003年間,余華英和龔顯良、王加文多次前往貴州、雲南、重慶等地拐帶兒童,他們往往會選擇在一個城市租屋住一段時間,然後混入當地社區圈子,物色潛在目標。
人人做記者
爆料方法 :
爆料熱線:
(852) 3600 3600
傳 真:
(852) 3600 8800
SMS:
(852) 6500 6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