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國際

菲設指定海空航道 華提嚴正交涉

小馬可斯(前中)簽署《海洋區域法》和《群島海道法》。 小馬可斯(前中)簽署《海洋區域法》和《群島海道法》。
小馬可斯(前中)簽署《海洋區域法》和《群島海道法》。
【本報綜合報道】菲律賓總統小馬可斯昨簽署《海洋區域法》和《群島海道法》,界定菲律賓的海洋權利,設立指定的海上航道和空中航線,以加強國際法規定的主權和海洋權利。中國外交部召見菲律賓駐華大使提出嚴正交涉,抗議菲方推出上述兩案新法,妄圖以國內立法形式固化南海仲裁案非法裁決。
勢加劇南海爭端
小馬可斯表示,新法反映菲律賓致力於維護基於國際規則的秩序,以及保護菲律賓在專屬經濟區和平開發資源的權利。菲律賓人民尤其是漁民必須能夠自由地謀生,沒有不確定性,沒有騷擾,菲律賓必須能夠利用國家海底的礦產和能源。新法可以讓菲律賓國內法律與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等國際法保持一致,提高政府的海洋治理能力,加強經濟發展及國家安全。
《海洋區域法》界定了菲律賓的海事區域,包括內海、群島水域、領海、鄰接區、專屬經濟區以及大陸棚,菲律賓可依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及南海國際仲裁結果,使用海事區域的資源。《群島海道法》授權菲律賓總統依國家安全和航行安全等因素,指定海上航道,管理外國船舶及飛機的通行路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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