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今年迄接逾1.5萬直播帶貨投訴
【本報綜合報道】廣東廣州市場監督管理局周一公布直播帶貨相關典型案例,指今年透過全國12315平台接收處理,超過1.5萬宗涉直播帶貨的投訴舉報,呼籲消費者落單時注意辨別,謹防個別商家利用直播帶貨趁機實施價格欺詐、虛假宣傳。其中有主播宣稱下播後,其帶貨商品將恢復原價,構成欺詐,被罰款5萬元(人民幣‧下同,約5.5萬港元)。
當局籲消費者慎防
涉事電商平台店舖直播銷售美白祛斑霜時,顯示每瓶優惠價29.3元(約32港元),主播宣稱下播後會恢復到98元(約108港元),但價格實際並未提高。今年6月,廣東番禺區市監局認為涉事主播行為屬於價格欺詐,要求涉事商貿有限公司改正價格違法行為和罰款。
白雲區市監局今年5月接報,發現某資訊科技有限責任公司在直播平台推廣銷售「亦餐綜合營養綠粉」產品時,宣稱可將記憶力、集中力與活力改善29%等。當局認為該公司涉嫌虛假宣傳違法行為,罰款20萬元(約22萬港元),並指查處此案對網絡虛假宣傳行為有警示震懾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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