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運輸煙花 男子罰款1.1萬
【本報綜合報道】湖北省谷城縣一名男子上月駕車運輸15件煙花包裹,卻未辦理煙花爆竹運輸許可證,最終被警方處以一萬元人民幣(約1.1萬港元)罰款,並沒收相關煙花。
未辦許可證 沒收15包裹
41歲的張×在谷城縣經營一間超市,他10月14日外出辦事,並發現襄陽市一處煙花爆竹批發市場煙花種類較為齊全,價格比較便宜,便不顧自己未辦理煙花爆竹運輸許可證,買下15件煙花包裹並對外銷售,在銷售時被谷城公安、應急局聯合執法專班當場查獲。
警方指,張×使用一般無安全保障車輛長途運輸煙花爆竹,存在嚴重安全隱患,一旦發生事故,後果不堪設想,不僅可能造成車輛損壞發生人員傷亡,且對公共安全構成重大威脅,危及他人生命財產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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