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論損害蘇貞昌名譽 台媒董事長被判罰款22萬
【本報綜合報道】台灣《美麗島電子報》董事長吳子嘉去年質疑時任行政機關首長蘇貞昌及衞生福利部部長陳時中靠新冠疫苗貪污1億美元(約7.8億港元),結果被蘇貞昌起訴至法院請求民事賠償。台北地方法院上周五判處吳子嘉言論侵害蘇貞昌名譽權,需賠償對方90萬元新台幣(約22萬港元)。
指涉疫苗貪污欠證據
法院認為,吳子嘉未就衞福部採購疫苗過程、協議、採購價格、數量等展開充分、合理查證,就率爾以單一傳言資訊為據,直指蘇貞昌貪污1億美元,相關言論導致蘇的品德、操守、廉潔等受到公眾質疑,顯然貶低對方社會評價,蘇貞昌請求負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責任,自屬有據。
蘇貞昌表示,比起造謠者判賠金額多寡,他更在意的是由法院確認本案事實,無論是法院調來證人或相關證物,甚至造謠者在法院中改口,都證明政府無簽訂造謠者口中所謂契約、沒有支付訂金,更不可能有貪瀆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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