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因病無法上課 機構拒退款
【本報綜合報道】雲南省普洱市墨江縣一名父親兩年前花3.68萬元(人民幣‧下同,約4萬港元),為女兒在昆明市報讀一個教育訓練課程,但她翌年3月確診尿毒症無法上課,惟課程機構拒退課時費,經法院裁定退款仍不履行。
李先生反映,女兒報名後只上了兩三節課就確診患病,中途退出終止為期一年的培訓服務。根據雙方約定,課程日期為2022年4月8日至2023年4月8日,北京中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雲南分公司應退還未完成的訓練課時費。今年5月及6月初,李先生兩度向該機構提起退款未果,遂向法院入稟提訟。
無視法院裁決
五華區法院的民事裁定書顯示,法院裁定該機構應退還李先生3.2萬元(約3.5萬港元),但對方至今仍未履行。中公教育方面聲稱「實在是拿不出錢,不是故意為難,沒有辦法」。周二,李先生一方的律師已將相關資料交至法院,申請強制執行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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