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國際

逼13歲女賣淫 3公職人員嫖娼受懲 主犯重囚

新化縣洋溪鎮鄉道中設立宣傳標語。 新化縣洋溪鎮鄉道中設立宣傳標語。
新化縣洋溪鎮鄉道中設立宣傳標語。
【本報綜合報道】湖南省婁底市新化縣一名13歲女童去年4月至7月期間慘遭強姦及被迫賣淫,與多達14人發生性關係,包括同校同學,以及鄉鎮人大副主任等3名公職人員。
6未成年被告緩刑
根據湖南新化縣法院查明,共8名成年人、已滿14歲、不滿16歲的6名未成年人對李曉霞(化名)實施犯罪行為,其中犯案時17歲的主犯對她實施引誘、姦淫,數罪併罰獲刑9年2個月,6名未成年人均判緩刑。8名成年被告中有3名公職人員,均透過聯絡主犯達成賣淫嫖娼約定後,與李曉霞發生性關係,新化縣審計局工作人員羅偉、新化縣交通局工作人員王澤宇開除公職,油溪鄉人大副主任龔昊東則雙開。
多名被告指受害人刻意隱瞞年齡,法院認為不滿14歲的幼女缺乏認知能力和自我保護能力,此行為不屬於刑法上的過錯。案發後李曉霞屢次離家出走及厭學,父親指她現於一名網友家中靠代打、陪練遊戲賺取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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