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國際

倒賣檢疫有害糧食 3人判囚緩刑各罰11萬

案件由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圖)一審公開宣判。 案件由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圖)一審公開宣判。
案件由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圖)一審公開宣判。
【本報綜合報道】廣東省深圳海關緝私局立案偵辦的深圳某飼料有限公司非法倒賣未經檢疫處理的進境糧食、妨害動植物檢疫罪案,日前由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成為1992年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實施以來第一宗進出境動植物產品涉罪刑事案件。
首宗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案
深圳海關所屬西瀝海關關員2021年11月核查發現,上述公司進口糧食入帳數量、入倉實物、放行條等數據不一致,存在偽造「陰陽」單證、非法倒賣未經檢疫處理進境糧食的嫌疑。深圳海關於是聯同警方調查,發現該公司為牟取非法利益,在明知其進口的高粱、大麥等糧食被檢出多種檢疫性有害生物下,未按要求進行無害化處理,反而偽造生產加工紀錄、核銷資料,直接將進境糧食倒賣給第3方企業。
深圳海關前年6月與警方在深圳、佛山等6地,同步開展查緝抓捕行動。深圳海關緝私局同年8月以妨害動植物檢疫罪,將此案移送深圳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檢方同年11月提起公訴。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去年2月一審公開審理該案,日前判處該公司罰款40萬元(人民幣‧下同,約44萬港元),判處3名單位責任人員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各人罰款10萬元(約11萬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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