裸聊誘11歲男打賞萬元 女主播囚3年
【本報綜合報道】內地電視台日前播出廣東省佛山市順德區人民法院審理的一宗侵害未成年人性權益案件,一名女主播裸聊引誘11歲男孩打賞一萬多元人民幣(約1.1萬港元),獲刑3年。
手機軟件廣告害人
報道指,2023年8月,廣東省佛山市順德區六年級學生小陳的作息規律與上學期間有很大不同。小陳父親發現,在手機軟件廣告彈窗的誘導下,兒子用外婆的微信,在平台上成功註冊充值後與女主播聊天,內容充滿色情的言語和嫵媚的動作。小陳每充值多少錢,女主播便脫一件衣服。
警方發現,涉案女主播周×今年41歲,家住廣西,育有兩兒,平時做主播補貼家用。經調查,由於周×借助網絡社交平台,引誘未滿14歲的未成年人,以裸聊的方式暴露身體私隱部位,其行為已構成猥褻兒童罪。去年12月,順德法院對周×作出上述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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