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國際

重審一審宣判死刑 余華英當庭上訴

余華英(穿背心者)步出囚車。 余華英(穿背心者)步出囚車。
余華英(穿背心者)步出囚車。
拐賣17童 害12家庭骨肉分離
雲南省大理州拐童婦人余華英被控拐賣17名兒童,案件昨日在貴州省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重審一審宣判。法院再次認定犯罪情節特別嚴重,社會危害性極大,依法判決余華英犯拐賣兒童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她當庭表示上訴。
重審一審於本月10日開庭,公訴機關指控余華英涉嫌拐賣的兒童從11人增至17人。法院認定,余華英有預謀拐賣兒童,在貴州省、雲南省、重慶市伺機尋找兒童和犯案時機,犯案後快速轉移兒童,到河北省邯鄲市通過中間人賣出,作案模式高度一致。余華英拐賣17名兒童事實清楚,在案證據可以證實余華英起主要作用,是主犯。
須向9受害人賠每人3.3萬元
法院認為,余華英的行為造成12個家庭骨肉分離,有父母為尋找子女多年顛沛流離,尋找未果後抑鬱而終。有的家庭妻離子散、家破人亡,余華英犯罪行為造成的後果特別嚴重,依法應予嚴懲。余華英雖然當庭認罪,有坦白情節,但不足以對其從輕處罰。法院確認公訴機關量刑建議適當,法院予以採納。
余華英須在判決生效後30日內分別賠償楊妞花等9名受害人經濟損失各3萬元人民幣(約3.3萬港元),至於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的精神損失費賠償請求,不屬於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案件受理範圍,依法不予支持。余華英得悉判刑後起立低頭,面無表情。原告之一的楊妞花表示,聽到結果後眼淚流出來,第一次看到余華英恐懼,全程垂頭喪氣、雙手發抖,能感受到對方心中的害怕,如今終於受到法律制裁,但她仍然未道歉。
另一名被拐男子諶江海(化名)則表示,十分痛恨人販子。他在新家庭生活時與另一名收養得來「姐姐」生活,彼此初中輟學之後打工求存。縱使他現已組織自己家庭,本年3月亦成功尋回父母,對於姐姐仍未找到至親一事感到遺憾。本報綜合報道
余華英(穿背心者)出庭聽判。余華英(穿背心者)出庭聽判。
余華英(穿背心者)出庭聽判。
貴州省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圖)依法判余華英死刑。貴州省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圖)依法判余華英死刑。
貴州省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圖)依法判余華英死刑。
拐賣兒童案受害人之一的諶江海(中)與父母受訪。拐賣兒童案受害人之一的諶江海(中)與父母受訪。
拐賣兒童案受害人之一的諶江海(中)與父母受訪。
楊妞花在法院宣判後在庭外向群眾讀出法院判詞。楊妞花在法院宣判後在庭外向群眾讀出法院判詞。
楊妞花在法院宣判後在庭外向群眾讀出法院判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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