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貢井區前高官 屢收豬商賄款
【本報綜合報道】由四川省紀委、省監察廳主辦的微信公號「廉潔四川」周一披露,自貢市貢井區農業農村局畜牧水產股前股長盧山涉嫌受賄案細節。他今年1月被開除公職,同年4月受賄罪成被判有期徒刑3年,並罰款20萬元(人民幣‧下同,約22萬港元)。
盧山為重慶豐都縣人,從事畜牧獸醫工作近30年,曾任自貢市貢井區原農牧林業局副局長、綜合執法大隊大隊長,貢井區農業農村局畜牧水產股股長等職務,2015年9月及2021年6月兩次因違法行為被降為一般工作人員。
檢疫方面提供幫助
盧山被指利用職務便利,先後多次收受生豬老闆陳×5.5萬元(約6萬港元)感謝費,為對方在生豬檢疫執法方面提供幫助。盧山又自居「大哥」,每月分別收受「小弟」谷××、李××等4人用以巴結討好的感謝費,合共16.8萬元(約18.3萬港元),縱容他們在防疫檢查站工作期間,向生豬老闆非法收取通關費共240餘萬元(約262萬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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