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糧企過期大米換包裝售村校
【本報綜合報道】重慶市日前傳出有糧食公司將過期應急大米更換包裝後,賣給當地鄉村學校。重慶市市監局周一通報,調查發現涉事的酉陽縣糧食有限責任公司違反食品安全法規定,該局擬沒收該公司違法所得並罰款,同時對公司多名高層作出免職或降級等處理。有關人員涉嫌違紀違法問題的線索,已移交相關部門處理。
罰765萬元 高層免職降級
重慶市市監局專項調查組發現,酉陽糧食公司為重慶糧食集團的全資子公司,同時代為酉陽承儲部分縣級成品糧(大米)。酉陽糧食公司前年5月至今年4月共銷售自行騰裝、委託分裝大米1.6萬多袋、11.6萬多公斤,原有保質期均為6個月。按照相關規定,糧食公司將儲存大米騰裝或分裝後,應扣除大米已儲存時長,標註新的生產日期和保質期。但該公司在標註新保質期時未依上述規定,變相延長了保質期。涉案大米實際剩餘的保質期最短95天、最長176天,對外銷售時均在原有保質期內。而酉陽糧食公司銷往當地部分學校的虛標保質期大米共計1,215袋、2.3萬多公斤。經比對核查,以上大米均在原有保質期內消耗完畢。
通報指出,酉陽糧食公司所為構成生產經營標註虛假保質期食品的違法行為,重慶市市監局已對該公司作出擬沒收違法所得62萬多元(人民幣‧下同,約68萬港元)、罰款690萬多元(約765萬港元),對前執行董事、總經理段××,副總經理冉××,生產經營部銷售主管陳××分別處以8萬多至21萬多元(約8.8萬至23.1萬港元)行政處罰的決定。重慶糧食集團已對段××、冉××免職,將陳××降為一般員工、調離原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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