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國際

星洲前高官認受賄 入獄一年 或提上訴

易華仁被指向商人索取好處。 易華仁被指向商人索取好處。
易華仁被指向商人索取好處。
【本報綜合報道】新加坡前交通部長易華仁日前承認以公職人員身份索取和接受價值逾40萬新加坡元(約240萬港元)的物品及好處,昨日判入獄12個月。他將於下周一到法院準備入獄,他的代表律師指會保留上訴權利。
向商人索英超門票等
易華仁被指向新加坡商人王明星和林國城,索取和接受禮品和好處,包括F1新加坡站門票、英超賽事門票等。易華仁上周二承認一項妨礙司法公正罪和4項公職人員收受利益罪,控方向法官求刑判監6至7個月,辯方指不應判處易華仁入獄超過8周。
62歲易華仁去年7月被捕和辭職,是自新加坡1965年獨立以來,首名以公職人員身份索取與接受貴重物品而被治罪的部長級官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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