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推反家暴法 精神侵害亦列違規
【本報綜合報道】根據重慶市周二正式實施的《重慶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辦法》,妻子無理剋扣丈夫零用錢、實施非正常經濟控制,以及限制丈夫正常社會交往,都可能涉嫌違法。
辦法明確列舉了家暴行為,除了常見的毆打、凍餓、殘害、侮辱、謾罵等,限制正常社會救助、性暴力、實施正常經濟控制、採取網絡手段,實施非家暴行為也包括在內。辦法又明確闡釋家暴即家庭成員之間所實施的身體、精神等侵害行為,受害者不只是刻板印象中的女性一方,也可以是弱勢一方的男性。
受害者可申請人身安全保護
根據辦法,家庭暴力情節較輕者,依法不給予治安管理處罰,將由公安機關對加害人給予批評教育或出具告誡書,受害者另可一站式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
人人做記者
爆料方法 :
爆料熱線:
(852) 3600 3600
傳 真:
(852) 3600 8800
SMS:
(852) 6500 6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