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國際

市政協撞斃人大 維持監15年

湖南省醴陵市政協委員多年前開車撞死同市人大代表。 湖南省醴陵市政協委員多年前開車撞死同市人大代表。
湖南省醴陵市政協委員多年前開車撞死同市人大代表。
【本報綜合報道】湖南省醴陵市政協委員陳×多年前開車撞死同市人大代表劉×後,一審被判死刑,在案件發還重審期間,被告一方向死者家屬作出巨額賠償,獲改判有期徒刑15年,雙方均不滿判決。內媒周三從雙方家屬處獲悉,二審維持原判。
一度判死 被告家屬賠730萬獲諒解
2019年9月,時任醴陵市人大代表的醴陵華埠村主任劉×調解村中企業與塘坊村土地交換事宜時,被時任醴陵市政協委員的塘坊村村主任陳×駕車撞死。
2021年,株洲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以故意殺人罪判陳×死刑,湖南高院其後裁定撤銷原判發回重審,陳×家屬賠償劉×家屬650萬元人民幣(約730萬港元)獲得諒解。今年1月,株洲中院以陳×犯故意傷害罪判處其有期徒刑15年。
劉×家屬4月時曾表示,雖然他們簽署諒解書,但是重審在沒有出現重要新證據情況下,直接從死刑改判囚15年,無法接受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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